甘南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O 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甘南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甘南州基本州情和整顿规范工作情况
甘南州是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的甘青川三省结合部,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自治州成立于1953年,现辖7县1市,99个乡镇(街道办),州内有藏、汉、回等24个民族,总人口68.29万人,其中藏族占50.3%。2005年全州生产总值达26.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868元,大口径财政收入2.3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20.25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272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514元。我州矿产开发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并于九十年代初开始了金矿的开发,在探明储量的24种矿产中,金、铜、钨、铅等15种矿产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近几年甘南州委、州政府把发展矿业经济作为加快地方财源建设的突破口来抓,矿业经济不断壮大,已形成年采掘原矿石100万吨,选矿厂日处理矿石2400吨的生产能力。2006年,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州政府周密部署,扎实安排,注重实效,严格整治,切实解决了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
(一)分析形势,扎实安排,全面部署整顿和规范工作。
国务院28号文和国家9部委《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州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调整充实了甘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了整顿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进展召开了的全州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又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州政府下发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通知》,于7月份组织召开了甘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了上半年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对下半年的工作又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各县市政府也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相继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土地调控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州政府于12月份召开了全州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县市的工作汇报,确定了“保护合法、打击违规、取缔非法”的工作原则和矿产资源项目开发“三不开”原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开,严重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不开,群众关系难协调的不开),制定了下一步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强调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
(二)强化宣传,加强督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州加强了对整顿规范工作的宣传和督促检查。一是把宣传工作放在了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州、县市共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出动宣传车60台(次)。通过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政府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激发了农牧民群众参与举报的热情,促进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了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大了对群众举报问题的督查。5月份,州督查组对舟曲县无证勘查开采进行了重点督查,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情况进行了核实,责成县上依法进行了处理。针对合作市已关闭的下加门矿区私自恢复生产的问题,州上工作组督查后提出了整顿要求。合作市对所有已关闭的矿点和重点矿区进行了彻底清理,共拆除地面建筑物86间、折除破碎机2台、炸毁矿洞11处、查扣矿山生产工具及设备37台(件)、没收炸药236公斤、雷管96枚、导火索1720米,遣散作业人员416人。三是加强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按照“一个案子,组织一个班子,确定一个责任人,研究一套措施,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要求”的原则,实行包案督办制度,限期依法查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查处合作市、夏河县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活动的紧急通知》下发以后,州政府及时下发通知,要求两县市对整顿期间出现的违法勘查开采和以采代探行为立即立案查处。目前,合作市下加门1、2、3号矿点无证勘查开采案件已结案,并专题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作了汇报,提交了案件档案。夏河县纳合迪金矿以采代探行为也已立案查处,并处以5万元罚款。四是开展了动态巡查。针对在动态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责成各有关县市依法进行制止。同时,州国土资源局还下发了通知,依法关停取缔了小水沟金矿、拉尔玛金矿等违法矿点。通过督促检查和案件督办,促进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整合力量,严肃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取得新进展。
今年清查出全州矿山企业64户,其中有证企业36户、无证企业28户(包括18个招商引资项目),坚持以“集中治乱、突出治散、注重治本、着力治软”、“检查各种违法开采、检查所有勘查项目、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断水、断电、断路”、
“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死角”,“没收生产设备、没收爆炸物品、没收非法所得”等强硬措施,我州查处无证开采17起,无证勘查8起,以采代探3起,纠正越界开采2起,取缔无证勘查1起,制止无证开采2起,关闭群采矿洞18个,行政拘留10人,共立案查处15起(无证勘查开采14起,以采代探1起),没收矿产品0.99万吨,行政罚款38.56万元,拆除建筑物和工棚107间,遣散非法作业人员900余名。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各种违法行为。夏河县依法关闭了非法矿点5个(桑曲金矿、拉高赫金矿、甘加乡龙德岗铜矿、岗盖昂金矿、达麦乡将油沟金矿),卓尼县关闭了卡车乡格古锑矿,临潭县关闭扁都乡口子下群众私开矿硐3个,舟曲县关闭和取缔非法开采矿点5处(博峪峰园子金矿点、香拉金矿点、黑峪软家坝锑金矿点、九源金矿点、黑峪尕地金矿点),玛曲、碌曲县对植被破坏严重的砂石开采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没有植被恢复能力、条件简陋的采石挖砂点全部关闭。二是突出抓了群众乱挖乱采行为。群众乱挖乱采是我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个重点。迭部县政府抽调公安、森林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的15名工作人员组成矿业稽查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及剧毒化学药品的清缴和监控,并进行设卡、路查,查处“三品”违禁流入和非法矿产品的外运;在去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少数反复回潮的矿点进行了彻底清理,封堵矿硐、捣毁浸池、没收非法采矿工具和民爆及化学用品,清理非法群众采金矿点5处。临潭、卓尼两县针对交界地带锑矿区群众私挖乱采现象较严重,并因边界纠纷和抢矿发生群体械斗事件的实际,组成工作组多次走村入户,发放《矿产资源法》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清理封闭矿硐6个,没收了一批采挖矿工具,张贴了《停采通告》,人员限期撤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夏河县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达尔哇锑矿;碌曲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青稞崖金矿勘查项目依法进行了停产整顿;临潭县对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及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了清理,严格按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矿业权;合作市对早子沟金矿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责成企业对污染源进行治理,修筑加固了尾矿坝。夏河县在州内率先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对矿山企业按总投资额的20%收取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押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四是总结推广了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9月份,州委、州政府在玛曲县召开了全州矿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议,总结了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表彰奖励了先进企业,并对6户企业挂“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了招商引资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了对招商引资行为的规范力度,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鑫脉金矿是玛曲县政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和州政府多次对该矿的合法开发做出了批示,提出了要求,今年5月份,玛曲县对鑫脉金矿正式立案查处,责令停止了一切非法探采矿活动,封堵关闭了4个非法矿洞,并处予10万元的罚款。合作市9家无证违法探采矿点,是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州上抽调专人配合合作市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已结案并摘牌。同时,针对部分县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不规范导致产生新的无证勘查开采问题,州国土资源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限期解除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同(协议)的通知》,各县市于7月底前对辖区内的所有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同或协议进行了集中清理,防止了新的违法行为的发生。据统计,目前我州共提出处理意见的无证勘查开采招商引资项目共18个,其中包括合作市已立案查处的13个项目。
(五)精心组织,严格验收,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州、县市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靠实责任,研究制定自查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自查验收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州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整顿和规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对矿业权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基层政府和一些领导干部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观念不强,对矿业权有偿取得和依法办矿认识不足,保护、节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国家、地方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地质勘查程度低,矿产资源家底不清。现在所使用的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资料大多为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普查资料,矿床勘探程度低,数据不翔实,普查范围小,矿产储量不明,家底不清,不能适应矿业经济发展需要。
(三)矿业权市场发育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探矿权、采矿权取得的方式不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是矿政管理的核心,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运作方式为主,而目前我州的探矿、采矿业者大都以协议方式取得探矿、采矿证。其协议价格不透明、不公开,在地质勘查程度低、资源储量不明的前提下,失去了科学评价的依据。二是部分探矿权人圈而不探,非法转让。目前,我州急需探矿区块多,由于受审批权限、资金、技术、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很难处理好圈而不探、跑马圈地等问题。部分探矿权人自己无力投入勘查,但手持探矿权“待价而估”,擅自将探矿权非法委托、租赁或承包他人,扰乱了矿业权市场和矿业秩序。
(四)矿山布局不合理,“小、散、乱”现象依然存在。因受资源本身条件的限制,州内50余户矿山绝大部分的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达不到省、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的小型矿山的规模,但大多数矿山比较分散或在大中型矿产地的周边,资源整合难度极大。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我们要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加大《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保护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牢固树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使矿业开发者、矿区职工和周边群众自觉增强守法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同时,全力抓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使执法队伍熟知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继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一要进一步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梳理出的问题,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务必彻底解决,坚决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二要大力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在前一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州范围内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要集中开展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顿,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拳出击。三要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加大对全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的矿山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有关部门要及时收回所有证照;对拒不停产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建设,积极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制定和完善矿业权有序流转的相关制度,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流转的全程监管,防止违法操作矿业权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机制。围绕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建立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水平。
(五)建立矿山环境恢复补偿等制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多渠道融资,加快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治理与恢复进程。同时,要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按照“矿山布局趋于合理、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矿业权设置科学合理、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目标,严格落实《甘南州矿产资源整合方案》,首先要以合作市下加门1、2、3号探矿点,格红道探矿点等13个矿点整合工作为重点,整合成为依地鑫海、老豆辰州、下加门三个大的矿区。通过政府引导,以资源整合促进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经营,解决以往存在的矿山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矿权纠纷、安全隐患、社会治安等问题,提高资源的集约化、综合利用水平。
(七)建立落实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在下一阶段的“治本”工作中,要进一步从体制和机制两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大对矿产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领导下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目标责任机制、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建立矿产资源监管责任体系。尽快出台《甘南州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办法》、《甘南州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办法》、《甘南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补偿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开采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开采现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