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城镇委员会

关于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

         

 

各村支部、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宣传月活动,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于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促进依法治理方略的实施,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搞好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县综治委已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现根据县综治委的具体要求,就我镇如何搞好这次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要以贯彻落实州、县政治、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结合全镇综治工作要点的安排,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大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宣传。要把平安建设活动的宣传推动工作,作为综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省委[2005]58号),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为全面启动“平安临潭”、“平安新城”建设营造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要以深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目标,把我镇第二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等主要内容宣传到乡村、和各基层单位,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永久性警示牌、宣传牌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持技术防范手段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技术防范系统的认识。

三是大力开展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开展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各村、各机关单位对在校学生的集中法制教育活动进行专门安排,提出统一要求,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学区要督促和组织法制副校长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确保在校学生的广泛参与,促使在学生的法制意识有新的更大提高。

四是大力开展对综治工作先进村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宣传。村治保组织、乡广播站要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报道,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二、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形成强大声势

各支部、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发动各种宣传力量,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镇司法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通过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办专栏、制作系列报道和发挥好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作用。要广泛动员党委宣传、政法综治、新闻、群众团体等多种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媒体对政法综治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使政法综治工作的宣传更有针对性,更贴近政法综治工作的实际。二要通过树立永久性标语牌、设立固定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公益广告、开展送法下乡等宣传方式,多形式,多层次进行宣传。三要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宣传声势。各支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法定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广泛参与,不断掀起综治宣传活动的高潮。镇村两级、支部、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的领导要通过到现场讲话、发表专题文章、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带头参与宣传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镇村两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办)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主动下乡村、进社区、和学校、访企业,动态地开展系列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综治干部要当好宣传员,推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各支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确保综治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村委会、各综治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协调,并抽调专门力量进行具体组织,对宣传活动进地周密安排部署,将宣传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确保宣传活动不留死角。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连续开展宣传,切忌把宣传月搞成宣传日,宣传一次应付了事。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学校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门领导小组、学校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在搞好本单位、本系统宣传活动的同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支持、配合集中宣传活动。

镇党委、镇政府拟于3月下旬举行新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镇综治委制订的《新城镇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突出主题,深化宣传。集中宣传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协调,届时请社会有关单位全方位、多角度予以报道,以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扎实到位。

各支部、村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时报镇综治办。宣传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综治宣传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宣传图片、影像资料等一并与月底前上报镇综治办。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网
地址:         邮编:747502       设计制作:折建中     Email:zhejianzhong_21@yahoo.com.cn